2009年11月27日星期五

藝文政策

「打造在地青年的流行文化」

一、為青年樂團圓夢—扶植桃園在地青年樂團,提供適合表演場所,讓live house合法化。


二、文化表演在地化—鼓勵音樂創作表演,融入在地文化活動。


三、鼓勵母語原創音樂,包括河洛、客家、原住民等音樂。


四、以新聞局長任內經驗,引進國際級文化表演活動。

五、比照貢寮海洋音樂祭、簡單生活節,策劃桃園縣大型音樂活動。

六、推動音樂下鄉活動。

七、推廣寫作工作室、文史工作室和地方特色之工作坊。

八、推動社區大學的文化課程。



0 意見:

張貼意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