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8日 星期三

農業與農村文化政策

我自己是農村子弟,父親三十年在糧食局任職一直到退休,因此,對於農業的發展與政策感同身受,非常了解,這也是自己提出農業及農村文化政見的基礎。台灣人所展現的精神,就是飲水思源,在困難中不怕挑戰、堅持理想的精神。
我提出十二項「農業與農村文化政見」,分別是:

1、將縣府農業預算提高一倍,推動農業大轉型,活化農村在地經濟。

2、推動蔬果產銷班、花卉班、良質米、有機認證農業、休閒農場等新農業運動。


3、提高肥料、生產資材、農業設施補助,減少農民負擔。


4、縣政府與農漁會、水利會建立夥伴關係,協同執行農漁業政策。

5、推動竹圍及永安漁港海產節。

6、以河川整治為基礎,恢復農村埤塘親水景觀。

7、持續漂鳥計畫,培養青年新農民。

8、推動農村再生,以保存農村文化、農村聚落以及全面改善農村公共設施為目標。

9、六十五歲以上老人裝假牙免費,三節敬老金提高至六千元。

10、建立閩南北管、客家八音文化學院,傳承本土文化。

11、推動三合院、客家火房等傳統民宅聚落的觀光旅遊路線。

12、建立母語示範社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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